为加强机关党委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激发基层党支部的活力,不断改进机关党委工作,经机关党委委员会讨论决定,特制订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
一、工作目标
加强与党支部的沟通,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
加强对党支部工作分类指导,推进各项制度落实,强化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改进机关党委工作。
二、工作内容
1.及时掌握所联系党支部和支部党员的基本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如有重大事宜应及时向机关党委汇报。
2.检查、督促所联系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严格保质保量落实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3.指导所联系党支部开展工作,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的重要活动。
4.深入所联系支部进行调查研究工作,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提出改进机关党委工作的切实措施。
5.加强对所联系支部纪律作风建设,及时提醒、督促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
三、委员联系支部安排
王金平:党办(校办)党支部、教务处质监中心党支部、人事处党支部
苑 毅:纪监审工会党支部、科技处党支部、信息中心党支部
岳鹏瑞:组织部党支部、学报党支部
刘永睿:宣传部部发规处党支部、学生处党支部、
杨 刚:国资处党支部、基建处党支部
李 夏:财务处招标办党支部、团委党支部
安 婧:招就处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保卫处党支部
四、工作要求
1.机关党委委员到所联系党支部指导、调研工作至少一季度一次,应着力推动上级决策部署的落实,严格党内制度的执行、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2.要积极推广所联系支部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帮助推动问题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3.机关党委将联系党支部的工作纳入对党委委员述职和民主生活会内容。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